太欣新材料科技太欣新材料科技太欣新材料科技近年来,中国财富管理市场展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成为全球经济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随着居民财富的不断积累和投资意识的提升,财富管理需求日益多元化和个性化。在2023年10月举行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习发表重要讲话,明确了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目标,并提出了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为中国财富管理行业提供了明确的发展方向和重点。
在经历了2022年的两轮“破净潮”后,我国财富管理市场的资产规模曾一度出现萎缩,但2023年下半年以来,国内财富管理市场再次迎来快速发展。银行、信托、基金、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纷纷加大在财富管理领域的投入,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技术创新等方式,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政策层面,持续推动金融业改革开放,加强监管力度,为财富管理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整体来看,中国财富管理市场呈现出规模持续扩大、竞争格局日益复杂、产品与服务不断创新的发展趋势,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加丰富的选择和更好的投资体验。 展望未来,随着政府逐步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涵盖财政、消费、投资、房地产等多个领域,扩大内需,稳定经济,这些政策将有效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并带动我国财富管理市场长期向好。
本报告的内容安排如下:第一部分将从我国财富管理市场运行情况出发,基于政策跟踪、行业数据和热点透视等内容分别介绍各个子市场的最新发展趋势;第二部分从宏观经济、资金端、资产端和机构端对我国财富管理市场的发展逻辑进行阐述;第三部分沿用第二部分的逻辑分析框架,对我国财富管理市场的未来发展进行展望。
近年来,中国财富管理市场展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成为全球经济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随着居民财富的不断积累和投资意识的提升,财富管理需求日益多元化和个性化。在2023年10月举行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习发表重要讲话,明确了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目标,并提出了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为中国财富管理行业提供了明确的发展方向和重点。银行、信托、基金、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纷纷加大在财富管理领域的投入,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技术创新等方式,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政策层面,持续推动金融业改革开放,加强监管力度,为财富管理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整体来看,中国财富管理市场呈现出规模持续扩大、竞争格局日益复杂、产品与服务不断创新的发展趋势,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加丰富的选择和更好的投资体验。
普益标准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我国财富管理市场规模为117.92万亿元,自2020年以来保持着震荡攀升的态势。然而,在经历了2022年的两轮“破净潮”后,我国财富管理市场规模曾一度下滑,2022年下半年财富管理市场规模相比年初减少3.27万亿元。2023年三季度之后,我国财富管理市场规模再次企稳回升。2023年底,我国财富管理市场规模达到117.92万亿元,相比2022年增加2.29万亿元。
2023年下半年以来,我国财富管理市场再次迎来快速发展。普益标准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二季度,银行理财、公募基金、券商资管计划、养老金的市场规模均出现大幅增长。相比2023年末,银行理财市场规模增加1.72万亿元,公募基金市场规模增加3.48万亿元,券商资管计划市场规模增加0.49万亿元,养老金市场规模增加0.39万亿元。
当前,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在多个方面都呈现出积极的态势。货币政策大幅扩张,财政政策超预期,强烈的政策信号极大地提振了市场信心,预期的改变直接导致了市场风险偏好的回升,进而带动了资本市场的大幅走强。随着政府逐步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涵盖财政、消费、投资、房地产等多个领域,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并带动我国财富管理市场长期向好。
在2023年10月30日至31日举行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习发表重要讲话,明确了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目标,并提出了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金融监管总局在2024年5月9日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切实把“五篇大文章”落地落细,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给出了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包含总体要求、产品和服务、职能优势、组织管理体系、监管支持五方面。《指导意见》明确了银行业保险业做好“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要求优化“五篇大文章”金融产品和服务,聚焦卡点堵点提升科技金融质效,聚焦“双碳”目标健全绿色金融体系,聚焦痛点难点加强普惠金融服务,聚焦现实需求加快养老金融发展,聚焦效能和安全促进数字金融发展。
未来5年,银行业保险业多层次、广覆盖、多样化、可持续的“五篇大文章”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相关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产品更加丰富,服务可得性、覆盖面、满意度大幅提升,有力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这一目标的提出,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旨在通过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普惠金融、养老保障和数字化转型等关键领域,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中国银行业协会于2023年11月21日发布了《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行为准则》(以下简称“《行为准则》”),对银行理财的业绩展示及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做出要求。
《行为准则》从适用范围、展示定义、目标导向、计算方法、展示期限、展示要求等方面,对理财产品业绩展示进行了规范。从产品销售层面来看,规范业绩展示将有助于真实、准确、全面反映理财产品过往业绩,遵循稳定性和内在逻辑一致性的基本原则,对不同销售渠道和宣传销售文本的展示数据进行统一,进而缓解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的部分乱象。从投资者决策层面来看,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可以真实、准确体现管理人的投资管理水平,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增强投资者对产品性质和特点的判断,有利于充分揭示理财产品“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信义义务特征。
《行为准则》的发布彻底改变理财行业生态中过往业绩展示乱象,通过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把管理人的投资管理水平真实、完整、准确、标准地告知投资者,实现正本清源,真正意义上把金融消费者保护做到实、做到位。
普益标准监测数据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银行理财市场新发行产品数量分别为7377款、7186款、6758款[1],同比增速分别为6.16%、0.22%、-5.57%。总体来看,2023年4季度以来,新发行理财产品数量逐季下降。
从月度数据来看,2024年以来,新发行理财产品数量呈现缓慢的下行趋势。2024年9月,银行理财市场新发行产品数量为2277款,较1月的年度高点下降18.24%,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84%;从三季度来看,三季度的理财产品发行量较二季度减少428款,大幅下降5.96%。
从新发行理财产品类型来看,固收类产品在新发行理财产品中占据绝对主体,且今年以来占比呈上升趋势。2024年前三季度,固收类产品在新发行理财产品中的占比分别达到94.09%、94.89%、96.27%,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分别为3.26%、3.04%、2.84%;混合类产品三个季度分别新发49款、114款、91款,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分别为3.59%、3.45%、2.87%;权益类产品三个季度分别新发37款、114款、14款,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分别为4.50%、3.74%、3.83%。
总体来看,权益类、混合类产品的业绩基准明显高于固收类产品,这表明配置权益资产将有助于提升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从业绩基准的变化来看,2024年前三季度,固收类、权益类、混合类产品的业绩基准均有下滑,且混合类产品的业绩基准下滑更为明显;从三季度的情况来看,固收类产品的业绩基准相比二季度末整体下降0.20%,混合类产品的业绩基准相比二季度末下降0.58%,权益类产品的业绩基准相比二季度末则有所上升。
普益标准监测数据显示,“固收+”产品发行量持续增长。2024年前三季度,新发行产品数量分别为8486款、9514款、10333款,同比增速分别为36.98%、34.78%、29.07%。其中,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固收+”产品数量最多,2024年3季度为8189款,占比79.25%,且发行量仍在持续增长;其次是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2024年3季度分别发行了1327款和816款“固收+”产品,占比分别为12.84%和7.90%。
2024年前9个月,“固收+”产品发行量逐月波动,7月发行量最高,达到3643款。此后,“固收+”产品发行量连续两个月回落,其中理财子公司“固收+”产品发行量的变化是造成“固收+”产品发行量波动的主要原因。从不同机构类型看,理财子公司的“固收+”产品发行量远高于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并于2024年9月占比首次超过80%,发行量达到82.15%。
普益标准监测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国银行理财市场精选50款现金管理产品七日年化收益率逐月下滑,其中2024年9月的收益率月均值降至1.75%。今年1月,现金管理类产品收益率均值为2.27%,达到2023年6月以来的高点,之后逐月下滑。与年初的收益率月均值相比,2024年9月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收益率大幅下滑了52BP,创历史新低。
从六个月投资周期产品的收益率来看,今年以来,全国银行理财市场精选50款六个月投资周期产品收益呈现下行趋势。过去三个月投资收益率在今年年初达到2023年5月以来的高点,截至2024年9月,过去三个月投资收益率相比年初下滑61BP。过去六个月投资收益率在今年3月达到2023年6月以来的高点,截至2024年9月,过去六个月投资收益率相比3月下滑70BP。
从一年投资周期产品的收益率来看,今年以来,全国银行理财市场精选50款一年投资周期产品三个月收益率呈现震荡下行趋势,而六个月收益率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截至2024年9月,过去三个月投资收益率相比年初下滑64BP,过去六个月投资收益率与年初基本持平。但与2024年5月相比,一年投资周期产品过去六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下滑69BP。
银行理财行业担负着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今年以来,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正式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新“国九条”鼓励银行理财积极参与资本市场,加大对权益型太欣新材料科技、混合型理财产品的设计创新。在新发展格局下,银行理财行业扎实走过规范化整改的转型期,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步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各家理财公司根据自身的发展策略,积极布局产品体系建设,丰富创新产品线。
在此背景下,各家理财公司纷纷开始在产品体系端加大发力,依托自身资源禀赋和客群需求特点,打造差异化行业定位,逐步形成多元产品布局思路。总体来看,大部分全国性理财公司,基于客群的广泛性和多元化,通过打造全量理财产品货架以实现产品体系的精细化管理和客户需求的有效匹配。例如,工银理财打造“稳鑫智远”产品品牌体系,通过四大产品主题覆盖不同投资策略与投向,主题产品下同时细化产品类型,尽可能满足各类偏好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光大理财推出七彩阳光产品体系,通过覆盖多种类多策略的产品体系满足客户细分需求;信银理财通过持续优化六大产品赛道,构建出风格稳健、覆盖全面、分层合理的“6+2”产品体系,打造出了安盈象、慧盈象、同英象等全品类的产品象矩阵,产品象与投资风格紧密挂钩,形成了明确的产品品牌风格。另一部分理财公司选择深耕细分领域,以打造专精赛道的领先优势。例如,贝莱德建信理财和高盛工银理财等合资理财公司主要借助外方合资资管机构的投研能力和大类资产配置优势,通过加大权益类产品布局,打造专精特色优势,践行差异化经营路线,为中国资管市场注入新鲜血液。
产品创新层出不穷,全面优化投资者体验。2024年,理财公司已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同业竞争愈发激烈。在此背景下,为更好地响应国家战略要求、服务投资者切实需求,理财公司积极提升自身竞争力,努力探寻差异化发展路径,推出多种类型的创新产品,其中以慈善、ESG、绿色、养老为代表的特色主题产品持续涌现。一方面,为助力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实现,理财公司积极布局ESG和绿色主题产品;从产品发行情况来看,2024年前三个季度,ESG主题产品新增发行215只。另一方面,为响应中央鼓励养老服务供给的战略导向,个人养老理财产品大幅增加;从产品发行情况来看,2024年前三个季度,个人养老理财产品新增发行48只,且在市场整体遭遇波动的情况下,个人养老理财产品表现仍相对稳健。
我国已成为世界上老年人口规模最大的国家。2024年10月11日,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发布《2023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公报显示,截至2023年末,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9697万人,占总人口的21.1%;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1676万人,占总人口的15.4%。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事关国家发展和民生福祉,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五篇大文章”中,养老金融是关键一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养老金融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随着国家层面对养老金融的大力推广,试点范围不断扩大,投资者对养老需求的不断增长,养老金融正逐渐成为金融行业发展的新引擎,预示着养老理财业务将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目前,包括银行、基金、保险和信托等各类金融机构正积极参与养老金融产品创新,养老金融产品呈现多元化发展。在养老理财产品发行方面,今年农银理财、中银理财、中邮理财都推出了新批次的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
当前,各家银行统筹布局养老金融市场,打造养老金融特色服务。比如,工商银行印发《推动养老金融发展行动方案》,做深做精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和养老产业金融;中国银行全力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围绕养老金金融、养老个人金融、养老产业金融三个领域,持续打造多样化专业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建设银行发布集团养老金融统一品牌“健养安”,提出“专业专注、建行养老”口号,促进养老金金融、养老产业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养老金融生态协同发展;招商银行构建了以“社保账户、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其他备老资金”为一体的“个人统一视角”养老主账户,并将以此为基础支撑,不断构建并完善涵盖“攒养老金+花养老金”的养老金融服务体系。
2023年1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慈善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慈善法》共十三章125条,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新《慈善法》将信托业务新分类中慈善信托单列为一大类,对慈善信托设立与运行、税收优惠、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进行了优化完善,将进一步推动慈善信托规范健康发展。
新《慈善法》在五个方面对慈善信托进行了规范。第一,赋予慈善信托税收优惠的法律地位。新《慈善法》第八十五条、八十八条分别规定:“国家对慈善事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设立慈善信托开展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第二,明确慈善信托受益人原则,保障慈善信托财产的公益性。第五章是“慈善信托”的专章,其中第四十六条为新增条款:“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其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慈善信托的受托人确定受益人,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受托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第三,严格慈善信托监督管理,提高透明度和合规性。新《慈善法》最大程度支持和鼓励慈善信托发展,同时也通过规范、提高处罚等手段纠正不合规行为。第四,规范慈善信托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标准,增加慈善信托的活跃度。第六章“慈善财产”第六十一条提出“慈善信托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标准,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税务和金融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第五,明确慈善信托委托人和受托人违法情形及处罚措施,强化监管效果。
中国信托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信托资产余额共计23.92万亿元,比上年末的21.14万亿元增加约2.79万亿元,同比增长13.17%;与2023年三季度相比,2023年四季度末信托资产余额增加1.28万亿元,环比增长5.65%。自2017年行业规模达到顶峰以来,经过连续调整,信托资产余额在2021年首次实现了止跌回升,2022年和2023年则延续了回升势头。从近期来看,2023年信托资产余额的增长速度有所加快。
从信托资产功能结构来看,截至2023年末,融资类信托、投资类信托和事务管理类信托资产余额分别为3.48万亿元、11.57万亿元和8.88万亿元,占比分别为14.53%、48.34%和37.13%。与2022年相比,三类信托资产余额均有增加。其中,投资类信托资产余额增加22814.17亿元,融资类信托资产余额增加3999.31亿元,事务管理类信托资产余额增加1043.08亿元。
资管新规实施以来,信托公司根据“业务三分类”的通知要求,大力发展标品信托,培育金融市场投资能力,投向证券市场、金融机构的规模和占比持续提升。信托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资本市场,主动把握金融市场投资机遇,培育专业化的资产管理能力,大力开拓资产管理信托业务[2]。
从信托公司经营业绩来看,2023年末,信托行业实现经营收入863.61亿元,同比增长2.96%;实现利润总额423.74亿元,同比增长16.92%。剔除特殊情况(如因信托公司股权转让产生的一次性收入和利润等)后,2023年信托公司整体利润较上年小幅增长约2.29%。总体上看,在2023年,信托业经营收入和净利润都实现了止跌回升,整体经营业绩逐步企稳。根据52家信托公司披露的年报信息,2023年有28家信托公司营业收入实现增长,占比为53.85%;有25家信托公司净利润实现正增长,占比为48.08%。
从信托公司资本实力来看,截至2023年末,信托公司固有资产合计8959.40亿元,相比2022年末的8742.32亿元增加217.08亿元,增幅为2.48%;信托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485.15亿元,相比2022年末的7178.66亿元增加306.49亿元,增幅为4.27%。从固有资产的运用结构来看,投资是固有资产运用的主力。从长期变化趋势来看,2017年以后,受行业发展环境影响,信托公司固有资产投资增速稳步放缓。2023年信托业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资本补充,增强了行业的资本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共有12家信托公司宣布通过利润转增和定向增发等方式来补充资本。
中国信托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23年末,投向证券市场(包括股票、基金和债券)、金融机构的资金信托规模同比实现了正增长,投向基础产业、房地产、工商企业的资金信托规模则同比下滑。其中,投向证券市场的资金信托规模合计6.60万亿元,同比增长51.52%;投向金融机构的资金信托规模为2.37万亿元,同比增长17.76%;投向基础产业、房地产、工商企业的资金信托规模分别为1.52万亿元、0.97万亿元、3.79万亿元,分别同比下降4.79%、20.43%、3.07%。
截至2023年四季度末,资金信托总规模达到17.38万亿元,较三季度增加约9300亿元,环比增速5.66%;较2022年同期增加2.24万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5.59%。从资金信托投向结构来看,投向证券市场(含股票、基金、债券)规模合计为6.6万亿元,较三季度增加8536亿元,环比增速14.85%,合计占比38%,环比上升3个百分点;与2022年四季度相比,规模增长2.25万亿元,同比增速高达51.52%,占比则提升近10个百分点。
2023年四季度末,信托资产投向金融机构的规模为2.37万亿元,较三季度末增加约1331亿元,环比增速为5.95%,占比13.64%,与三季度基本持平。与2022年同期相比,规模增加约3575亿元,同比快速增长17.76%,占比小幅提升约0.2个百分点。
普益标准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9月末,固定收益类产品的近6月年化收益率均值为2.48%,环比下降0.54%;权益类产品的近6月年化收益率均值为-1.82%,环比下降4.78%;混合类产品近6月年化收益率均值为-2.75%,环比下降9.71%。
新分类引领行业深层次转型。2023年初发布的银保监1号文《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并于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信托行业以信托新业务分类为指引,为行业如何将自身战略定位与发展方向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大局厘清方向,凸显了信托制度优势,引导行业回归本源;弱化了信托公司的融资功能,深化行业业务转型,体现了全面投资化、服务化的转型导向,城投、房地产信托业务占比持续下降。信托业务分类改革是资管新规后,信托业发展的又一大重要政策,标志着中国信托业的顶层设计层面已经有了一张清晰的蓝图,彰显了监管部门引导信托公司回归本源的决心太欣新材料科技、信心。
在新业务分类导向下,信托公司不断探索发展方向、角色定位和商业模式,通过战略管理来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业务结构布局。信托公司既要培育“专业化”业务能力,又要打造“标准化”管理能力,还要培养“差异化”竞争优势。在此背景下,部分信托公司积极探索信托服务转型后的新业务模式,持续完善产品和服务体系,发展标品金融投资业务,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
当前,信托行业60余家公司的股东背景、资本实力、地理区位、业务结构各有不同,在新业务分类下,各家信托公司在做好自身战略选择的同时,匹配业务发展阶段,积极尝试采取不同的发展模式。
“小而美”特色化发展模式。信托特色化发展模式是当前信托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利用信托制度特有的灵活性优势,结合市场需求,深入挖掘自身优势,利用特定领域的专业知识、丰富的项目资源或高效的风险管理能力,打造差异化的信托产品和服务。如部分信托公司在资产证券化领域不断创新,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和Pre-REITs领域,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大而全”多元化发展模式。信托多元化发展模式是信托行业应对市场变化、拓展业务边界、增强综合竞争力的关键策略。在这一模式下,信托公司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单一业务领域,而是积极向多元化、综合化方向转型。如外贸信托在证券、消金、资产证券化、财富等多个业务板块均取得均衡发展,相对“大而全”的发展模式持续支撑业绩成长;建信信托基于资源优势和自身定位,形成股权投资、证券、资产证券化、信贷、家族等多元业务齐头发展的战略路径。信托公司基于自身能力、资源,结合发展环境,锚定多个业务发展赛道,并统筹人才、资源、研发、合规、风控、科技、运营等组织能力支撑业务发展。
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或新“国九条”)。《意见》指出,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作用,推进金融强国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意见》对公募基金行业的投资能力、产品创新能力及客户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具体包含:一是加强证券基金机构监管,推动行业回归本源、做优做强。推动证券基金机构高质量发展,引导行业机构树立正确经营理念,处理好功能性和盈利性关系。二是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大幅提升权益类基金占比。《意见》对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导向明确,对投资者而言,有助于公募基金行业提升权益类基金的丰富程度,给予投资者更多选择,提高市场流动性。三是推动债券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REITs在《意见》中三次出现,显示出政策层面对REITs市场制度建设的重视,有利于提高投融资两端参与方的积极性。四是全面加强基金公司投研能力建设,丰富公募基金可投资资产类别和投资组合,从规模导向向投资者回报导向转变。《意见》更加注重“以投资者为本”,对资管机构的投研能力和产品创新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2024年4月19日,《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发布实施,该文件进一步加强了公募基金交易费用管理,明确了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佣金及分配管理,有利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提升证券公司机构投资者服务能力。
该文件主要包含四方面内容。一是明确证券交易佣金费率水平。合理调降公募基金的证券交易佣金费率,明确平均佣金费率水平的发布机制。二是降低证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对权益类基金管理规模超过10亿元的管理人,将佣金分配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明确券商交易模式和租用交易单元模式并存情形下交易佣金分配比例要求。三是强化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内部制度要求。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证券公司选择、协议签订、服务评价、交易佣金分配等管理制度,强化证券公司研究能力建设,优化证券公司基金销售业务考核激励机制,压实基金托管人职责,强化外部监督制约。四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层面信息披露内容和要求。新增基金管理人层面整体交易佣金费率水平和分配情况披露要求。
《规定》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基金证券交易佣金制度,降低基金投资者交易成本,有利于引导公募基金管理人进一步端正经营理念,专注提升投资者长期收益,提供更加优质的交易、研究和投资服务,促进形成良好的行业发展生态。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8月末,我国公募基金资产净值达到30.90万亿元,相比2023年末的27.60万亿元增加约3.30万亿元。其中,封闭式基金资产净值为3.84万亿元,相比2023年末的3.80万亿元增加约0.04万亿元;开放式基金资产净值为27.07万亿元,相比2023年末的23.80万亿元增加约3.27万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受国内外诸多因素影响,2024年8月,公募基金资产净值出现明显下滑,其中债券基金和混合基金相比2024年7月分别下滑0.45万亿元和0.15万亿元。
从开放式基金来看,截至2024年8月末,货币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的资产净值分别为13.39万亿元和6.55万亿元,相比2023年末分别增长2.12万亿元和1.24万亿元;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的资产净值分别为3.29万亿元和3.30万亿元,相比2023年末分别增长0.46万亿元和下滑0.65万亿元。
普益标准监测数据显示,进入2024年以来,货币型公募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出现大幅下滑。截至2024年9月,货币型公募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月均值为1.57%,较年初下降58BP,较上月上升3BP。从债券型公募基金来看,2024年9月,债券型公募基金过去六个月收益为2.05%,过去三个月收益为0.97%,分别环比下降24BP和30BP,同比下降9BP和2BP。
从混合型公募基金来看,2024年9月,混合型公募基金过去六个月涨幅为1.51%,过去三个月涨幅为-0.24%,区间收益表现较上月双双下滑,分别下降76BP和312BP。
从股票型公募基金来看,2024年9月,股票型公募基金过去六个月涨幅为0.17%,过去三个月涨幅为-0.83%,区间收益表现较上月双双大幅下滑,分别下降156BP和344BP。
今年以来,公募基金规模稳步提升。今年4月,我国公募基金资产净值首次突破30万亿元,达到30.78万亿元。7月底,公募基金规模再创新高,资产净值达到31.49万亿元,创历史新高。相比2023年底,今年前8个月公募基金规模增长了3.30万亿元。从不同基金类型看,货币基金成为规模增长主力,相比2023年底规模增长了2.12万亿元;其次是债券基金,相比2023年底规模增长了1.24万亿元;股票基金与QDII增长较少,规模分别增长了0.46万亿元和0.11万亿元;但混合基金规模出现下滑,相比2023年底规模下降了0.65万亿元。
2024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运作指引》),自2024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施行之日后完成备案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应当符合《运作指引》规定。近年来,私募证券基金行业发展迅速,在服务实体经济、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提高市场定价效率、增强资本市场韧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运作指引》的颁布有利于加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自律管理,规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未来证券私募行业也将进入更加规范化、专业化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运作指引》规范要点如下:
第一,对基金的投资与运作规则进行了调整。在基金规模方面,一是将最低存续规模由1000万元降低至500万元;二是在触发停止申购后、进入清算程序之前,增加了缓冲期;三是将长期低于500万元的起算时间定为2025年1月1日,给予了一定过渡期。在申赎管理、锁定期安排方面,《运作指引》将申赎开放频率由“至多每月开放一次”放宽为“至多每周开放一次”,并将6个月锁定期要求放宽至3个月,同时允许私募证券基金通过设置短期赎回费的方式替代强制锁定期安排,有利于产品运作的流动性安排。此外,对于《运作指引》发布前已备案私募证券基金的申赎及锁定期安排不作强制整改要求。
第二,对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规范。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严格按照《运作指引》要求合理规范基金运作,规定了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方向以及其他禁止性行为,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应当采用资产组合的方式进行投资以及不受“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该基金净资产的25%”这条件限制的情形进行详细规定;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为金融机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等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投资者门槛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明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的条件;私募证券基金投资单一债券实行“双10%”限制,对私募证券基金投资于同一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债券实行“双25%”限制;对开展程序化交易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提出八点规定要求;明确开放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应当规定的具体要求。
第三,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要点进行了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加强内控管理,规范业务操作,防范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开展自有资金投资,建立风控机制和应急管理制度,制定风险应急预案,确保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运作过程中能够有效识别、评估、监控和应对各类风险,保障基金资产的安全和投资者的利益。
2024年5月10日,为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监管,推动证券公司两类子公司合规展业,防范金融风险,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协会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2024年修订)》和《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2024年修订)》(合称两部规范),经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上述规则及文件自2024年5月31日起实施。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优化另类子公司的业务范围。明确另类子公司应当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规定开展跟投业务;明确另类子公司可以投资大宗商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同时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做好业务划分,切实避免同业竞争、利益冲突及利益输送。
第二,完善子公司部分业务及内控监管要求。一是加强对另类子公司交易行为的约束,要求另类子公司需对投资标的持续控制和管理风险,细化尽职调查和投后管理的相关要求。二是完善私募基金子公司设立二级管理子公司的相关要求,规定二级管理子公司应当登记为基金管理人且不得再下设任何机构,进一步落实强化监管、防控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工作要求。三是优化并增加子公司现金管理投资标的种类,提升闲置资金管理灵活度,明确监管原则和导向。
第三,强化对子公司违规关联交易的约束。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防止证券公司及子公司违规向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融资或者担保,增加“直接或间接为关联方提供借款等融资,为关联方违规融资提供便利”的禁止性规定。同时,增加另类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另类子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行为管理。
第四太欣新材料科技,完善人员管理相关要求。增加两类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向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备案的要求;明确子公司合规负责人应当由母公司选派;完善子公司相关人员投资行为和薪酬管理的原则性要求。
第五,补充自律管理要求及措施。完善子公司报送事项相关要求,明确另类子公司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执业登记,补充协会可对从业人员采取不适合从事相关业务的自律措施。
第六,补充上位法依据。增加《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和《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为两部规范上位法依据,并增加《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为上位法依据。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8月末,我国私募基金证券管理人共有8109家,股权、创业管理人共有12177家,其他管理人共有211家,私募资产配置类管理人共有8家。从结构上看,股权、创业私募管理人和证券管理人占据主体,二者共计20286家,合计占比98.93%。进入2024年以来,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出现了明显下滑,其中私募基金证券管理人较2023年末减少360家,私募基金股权、创业管理人较2023年末减少716家。
从私募基金管理规模来看,2018年以来,私募基金管理规模总体上保持增长趋势。截至2024年8月末,私募基金管理规模达到19.65万亿元。其中,证券管理规模为5.03万亿元,股权、创业管理规模为14.21万亿元,其他管理规模为4051.68亿元,私募资产配置类管理规模为51.50亿元。从结构上看,股权、创投管理规模和证券管理规模占据主体,二者合计达到19.24万亿元,占比97.91%。进入2024年以来,私募基金管理规模较2023年有所回落。
普益标准监测数据显示[5],2024年8月,复合策略私募基金近六个月收益为3.12%,近三个月涨幅为2.02%,过去六个月和过去三个月区间收益表现较上月环比下降。从股票策略私募基金来看,2024年8月,股票策略私募基金近六个月收益为1.26%,近三个月收益为0.28%,过去六个月和过去三个月区间收益表现较上月环比下滑。
在服务实体经济的各类金融力量中,私募基金行业的功能日益凸显。当前,私募基金行业在发展中尚存一些问题和风险,例如一些“伪私募”让投资者无法看清投资“暗坑”,从而遭受损失。过去十年,私募基金管理人新增数量呈井喷式增长,这也导致私募基金行业存在多而不精、大而不强、鱼龙混杂等情况,涉及利用私募基金非法集资的“伪私募”更是引发关注。去年11月份,证监会党委传达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时强调,防控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加强监管协同,严厉打击“伪私募”“伪金交所”等非法金融活动。近年来,监管部门妥善有序推动“伪私募”出清,对“带病”私募机构从未放松关注,并频繁“亮剑”,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数据,2023年全年全市场已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合计2537家,远超往年水平,创下历史新高,其中七成公司是因异常经营或被协会采取纪律处分措施后,由协会注销。各类“伪私募”“乱私募”正在进一步出清,行业生态逐步净化。另外,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依法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提高投资者识别“伪私募”的能力。
此外,在全球市场周期错配以及外资对中国资产兴趣日益浓厚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私募基金选择出海,通过全球化资产配置来分散风险并拓宽收益来源。另外,随着国内私募基金行业的洗牌加剧,出海也成为国内私募机构寻求生存与发展的重要途径。香港作为紧邻内地的国际金融中心,成为众多内地私募机构出海的首选平台,而取得香港金融9号牌照则成为这一过程中最主流的方式之一。私募基金将视野转向海外市场或有多方面原因,一是私募希望通过全球化资产配置来分散风险,以寻求更高的回报;二是海外融资成本更低,境外衍生品工具和金融工具也更加丰富,为开发策略提供更好的基础环境;三是出海有助于私募吸引主权基金、养老金和FOF等长线资金,这些资金大多持有周期较长,更符合私募的策略风格;四是随着国内市场竞争的加剧,私募寻求通过出海来拓展新的增长空间。
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共9个部分,被称为资本市场第三个“国九条”。这是继2004年、2014年两个“国九条”之后,时隔10年国务院再次出台资本市场指导性文件,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将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该政策的出台,旨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并推动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以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是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提高主板、创业板上市标准,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扩大现场检查覆盖面,强化发行上市全链条责任,加大发行承销监管力度,严查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问题。
二是严格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构建资本市场防假打假综合惩防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减持,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
三是加大退市监管力度,进一步严格强制退市标准,畅通多元退市渠道,精准打击各类违规“保壳”行为,健全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
四是加强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强化股东、业务准入管理,积极培育良好的行业文化和投资文化,完善行业薪酬管理制度,坚决纠治不良风气,推动行业回归本源、做优做强。
五是加强对高频量化等交易监管,严肃查处操纵市场恶意做空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定机制建设,将重大经济或非经济政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
六是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优化保险资金权益投资政策环境,完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政策,鼓励银行理财和信托资金积极参与资本市场。
七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坚持统筹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和安全。
八是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加大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的联合打击力度,深化央地、部际协调联动,打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监管铁军,推动形成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新“国九条”的出台将对资本市场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通过加强监管和完善制度,有助于增强资本市场的内在稳定性,提升市场运行效率和透明度。同时,新政策将有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特别是通过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公正。此外,新政策还将推动资本市场向高质量发展转型,通过法治建设和制度创新,为资本市场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二季度,券商资管规模合计6.42万亿元,相比2023年末增加4946亿元,增幅为8.35%。其中,券商集合资管计划规模为3.05万亿元,相比2023年末增加4589亿元,增幅为17.70%;券商定向资管计划规模为2.75万亿元,相比2023年末增加342亿元,增幅为1.26%。
从总量上看,券商资管业务在“公募+私募”双轮驱动下,呈现出积极的发展态势,可见券商资管业务将持续回归财富管理功能本源,行业也将加速有序发展。
随着金融市场结构调整与监管政策导向的深化,国内券商资管业务正经历深刻变革。私募资管计划规模虽面临压降压力,但公募基金管理规模却逆势增长,体现了券商资管业务向主动管理与公募业务转型的坚定决心。然而,券商资管业务亦面临多重挑战,包括公募牌照缺失、渠道合作黏性不足、固收类产品依赖度高等问题。在主动管理转型的浪潮中,如何灵活调整资管业务的策略布局,以有效应对市场的快速变化,已成为当前各家券商深入探索的核心议题。在金融助力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券商资管业务应该回归本源,强化主动管理能力,加大投研团队建设力度,提升投研人员专业素养和实战经验;积极优化产品谱系,继续发挥券商资管业务在债券投资和信用风险管理方面的优势,给客户提供稳健增值的理财类产品,同时利用多资产和多元策略的优势,开发绝对收益策略产品,满足市场需求和投资者偏好,并积极探索固收+衍生品,为投资者提供更多元化的投资选择。
此外,在业绩整体承压的背景下,券商资管业务展现出较强韧性,上半年有25家上市券商资管业务收入实现同比正增长。资管业务的稳健发展,对于熨平券商整体业绩波动发挥着一定的作用。一方面,资管规模的增长是业绩提升的主要驱动力;另一方面,不仅仅是私募资管规模,公募产品、企业ABS等业务规模均在不同程度上实现正增长,形成了多元化、全方位的业务布局;此外,从业务布局角度来看,“公募+私募”双轮驱动的发展模式已成为券商资管业务转型的共识,并为持续提升主动管理能力蓄力。券商资管可持续提升产品创新能力、细化投资策略、推动资管业务规模稳中有增、巩固和拓展代销渠道、优化服务模式、探索和机构的多种合作模式等,满足投资者持续多样化的财富管理需求、提升居民财富收入和获得感。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于2024年5月29日印发《关于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逐步建立中国特色的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普惠性的保险需求,进一步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主要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举措:
一是丰富普惠保险产品服务。健全农村保险服务体系,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群众的保险保障力度。引导保险公司积极发展面向各类风险群体的商业医疗保险。扩大企业财产保险、知识产权保险等供给和服务,分散企业运营风险。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稳步拓宽大宗农产品保险等覆盖面,鼓励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和养殖业保险。针对社会保险保障不足、商业保险供给缺失的领域,支持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面向特定风险群体或特定风险领域提供专属普惠保险产品和服务。
二是提升普惠保险服务质效。鼓励健康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公司发挥专业优势,提供特色产品和服务。加强普惠保险内控管理,确保经营行为依法合规、业务财务数据真实,及时识别和防控相关风险。提高普惠保险服务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高线上承保理赔能力。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机构代理普惠保险业务的,要建立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三是优化普惠保险发展环境。相关司局和各监管局要高度重视普惠保险发展,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建立完善推进普惠保险发展的工作机制。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依托银行保险金融基础设施,实现行业内普惠保险信息共享。积极协调争取各方支持,深入开展普惠保险教育,深化普惠保险发展规律研究。
四是加强普惠保险监管。建立健全包含产品种类、覆盖范围、保障情况、服务质量等多维度的普惠保险指标体系。研究将普惠保险纳入保险公司监管评价体系,进行差异化监管。监管部门要强化普惠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国务院于2024年9月11日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被视为保险业新“国十条”。“国十条”对未来我国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和规划,对于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大力提升保险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金融强国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都具有重要意义。《若干意见》主要提出了九个方面的工作举措:
一是严把保险市场准入关。依法从严审批新设保险机构,健全保险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机制,严格审查股东资质,健全保险公司股权管理规则。
二是严格保险机构持续监管。强化公司治理监管,健全内控合规和风险管理体系,健全保险机构监管评级制度,强化评级结果运用。强化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
三是严肃整治保险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稽查检查力度,坚决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严重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关键事、关键人、关键行为。依法严厉打击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违规持股、非自有资金出资、违规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违规占用资金等行为。
四是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保险业风险。建立以风险监管为本的制度体系,完善保险资产风险分类制度。持续防范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风险隐患。拓宽风险处置资金来源,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保险机构改革化险,健全市场退出机制。
五是提升保险业服务民生保障水平。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巨灾保险保障机制。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和跨期财务规划需求,依法合规促进保险业与养老服务业协同发展。提升健康保险服务保障水平,健全普惠保险体系。
六是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积极对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风险保障与融资需求。健全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
七是深化保险业改革开放。支持大型保险机构做优做强,引导中小保险公司特色化专业化经营发展。支持优质境外保险机构来华设立法人机构及分支机构。支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入股境内保险机构。
八是增强保险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数字化转型,加大资源投入,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健全健康保险数据指标体系,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九是强化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协同。建立金融监管部门与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定期通报、信息共享和重大事项会商等制度。强化宏观政策协同,深化部际协调联动。
中国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20年以来,保险公司资产总额总体上保持震荡增长态势。截至2024年8月末,保险公司资产总额合计34.13万亿元,环比增加2241亿元,增幅为0.66%;相比2023年末增长4.17万亿元,增幅为13.92%。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披露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34家保险资管机构管理资金总规模30.11万亿元,同比增长22.82%。
2023年10月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将“养老金融”列入国家金融重点工作的“五篇大文章”之一,战略意义重大。人口老龄化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发展高质量养老金融,做好养老筹资、养老投资和养老服务,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是我国保险资金的主要投资管理人,在长期管理自有保险资金的过程中形成了鲜明的投资风格与能力特点。平衡短期与长期、兼顾相对与绝对收益的要求决定了保险资金在实践中采取“固收+”的资产配置模式,进而形成了均衡稳健的投资风格、明确的绝对收益意识、以固收为专长的多元品种投资能力和独树一帜的大类资产配置与解决方案能力。近年来,我国保险行业在探索“保险+服务”的转型模式上已取得积极进展。“保险+服务”模式将保险产品的支付功能与机构养老、健康管理等服务场景打通、形成闭环的商业模式,是对保险工具风险保障功能的自然延伸,具有极强的逻辑自洽性和现实可行性。
随着保险行业规模的扩大和险资运用余额的持续提升,投资管理能力对于保险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保险公司投资管理能力包括信用风险管理、股票投资、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和衍生品运用管理5项,拥有投资管理能力越多,也就意味着保险公司投资范围越广。然而,在当前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很多保险企业在投资管理方面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风险管理不当、投资策略僵化、团队专业能力不足等。由此可见,提升投资管理能力不仅是保险企业的内在要求,更是应对市场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未来,强化风险管理、创新投资策略、优化团队结构、加强信息科技建设以及持续改进与优化流程都是保险企业在提升投资管理能力过程中必须重视的关键环节。
[1]统计结果与往期报告差异系后期补充产品数据或调整统计口径所致,请以最新日期报告为准。
[3]左上为证券管理人家数,右上为股权及创业管理人家数,左下为其他管理人家数,右下为私募资产配置类管理人家数。
[4]左上为证券管理规模,右上为股权及创业管理规模,左下为其他管理规模,右下为私募资产配置类管理规模。
[5]晋商银行&普益标准. 晋升财富-普益标准中国财富管理收益指数月刊(2024年8月)[R]. 晋商银行&普益标准, 2024.返回搜狐,查看更多